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文件
温港航〔2019〕11号
关于印发《温州市2015年底前已完成改造的
沿海单壳油船补助资金申领指南》的通知
洞头区、乐清市、苍南县港航管理局:
根据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底前已完成改造的沿海单壳油船补助工作的通知》(浙交〔2018〕1号)要求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精神,现将《温州市2015年底前已完成改造的沿海单壳油船补助资金申领指南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温州市2015年底前已完成改造的沿海单壳油船补助资金申领指南
温州市港航管理局
2019年1月28日
抄送:温州市交通运输局。
温州市港航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印发